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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潮箱】 KD-112 微電腦防潮箱 116公升 3隔板 高低可調 相機 V8 最佳保存 ISO 認証 【台灣製造】
外箱尺寸:W400*D430*H890mm 有效容積116L 重量約20kg 隔板3片高低可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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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付清特價 7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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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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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活動 |
先享後付 最長45天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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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費 | 單店購物車滿 699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100 元 郵局 100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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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機 V8 最 佳 保 存 |
控制面板 |
19x190mm單鍵觸控薄膜開關,1只LED動作指示燈 |
濕度顯示 |
7只LED綠色指示30%~90%RH濕度錶 |
濕度調整 |
30.40.50.60%RH四段設定及LED指示設定值 |
控制方式 |
微電腦恆濕程度控制,當機自動復歸功能。附溫度自動補償不受氣候影響,精確控制濕度在設定值0%RH,箱內濕度均勻,上、下、左、右小於5%RH誤差值 |
除濕心臟 |
採用防火高級塑材,可分離卡式心臟,超靜音,無返潮,無熱效應,置於箱內下方具穩壓電路系統。防靜電,可DIY自行換修 |
除濕元件 |
採用美國半導體冷凍晶片 |
除濕功能 |
超強除濕能力,空箱3小時可達40%RH濕度以下 |
濕度感測 |
日本製電子精密濕度感測器(附進口證明)誤差值小於5%RH |
產品認證 |
CE安規驗證,中華民國CED安規驗證
ISO 9002國際品質驗證 |
KD-112 |
KD-70 |
KD-80 |
外箱:W400xD430xH890mm
內箱:W398xD375xH820mm
有效容積:116L
隔板片數:3 |
外箱:W400xD430xH560mm
內箱:W398xD375xH480mm
有效容積:70L
隔板片數:2 |
外箱:W400xD430xH660mm
內箱:W398xD375xH580mm
有效容積:82L
隔板片數:2 |
* PVC門框0.8mm鍍鋅鋼板 5mm強化玻璃附梅花鎖
採用最新科技、堅持美國進口T.E.Cooling冷凍晶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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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112 微電腦防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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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濕系統:微電腦冷凍式除濕結構 |
2. |
外箱尺寸:W400*D430*H890mm重量約20kg |
3. |
內箱尺寸:W398*D375*H820mm有效容積116L |
4. |
箱體材質:採1mm高張力鍍鋅鋼板靜電粉體烤漆,PVC門框5mm強化玻璃附梅花鎖,自吸式無磁害氣密門墊,單門 |
5. |
控制方式:微電腦恆濕程式控制,.溫度自動補償,不受氣候影響,精確控制濕度在設定值±10%RH內,箱內濕度均勻上,下,左,右誤差值小於5%RH |
6. |
除濕心臟:機殼採用防火塑材可分離卡式心臟,超靜音,無返潮,無熱效應,置於箱內下方.具穩壓電路系統,防靜電,如故障可DIY自行換修 |
7. |
控制面板:19x190mm單鍵觸控薄膜開關,1只LED動作指示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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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濕度調整:30.40.50.60%四段設定並LED 指示設定值 |
9. |
除濕元件:採用美國半導體冷凍晶片,超強除濕20%RH.空箱3小時濕度可達40%RH以下 |
10. |
濕度感測:日本製電子精密濕度感測器誤差值小於 ±5%RH |
11. |
隔板3片高低可調 |
12. |
最大耗電量12w/平均耗電量4w,電源AC110 ±10V60Hz |
13. |
通過ISO 9002國際品保認証 |
14. |
通過中華民國 CED工廠及產品安規認証 |
15. |
歐洲 CE Mark EMC電磁相容安規檢測 |
除 濕 原 理 |
採用最新科技T.E.Cooling冷凍晶片設計,箱內濕氣%RH如超過設定值,微電腦即自動控制冷凍晶片動作:濕氣即凝結極冷板上,形成結霜,箱內濕度除濕到設定值後,冷凍晶片自動OFF,極冷板上 霜即解凍成水珠,經三角形導水孔排出箱外由吸水纖維強力吸收,吸水纖維連著於大散熱片,由散熱片熱氣自然蒸發所排水氣,達到除濕最佳效果,故不須排水管或水槽,是最好冷熱交換科技之設計 |
*如遇工廠缺貨或價格標錯之事實,本公司有權取消交易
本公司為【台銀採購共同供應契約立約商】廠商~~歡迎公家機關參閱 !!
南區數一數二通路經銷商老牌具店面的事務機器公司。 |
本公司設有專門的維修部門,所以請消費者放心---在本公司所購買的事務用品,不怕買不到耗材、找不到維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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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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