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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滿額禮品:春季購物節「週週滿額週週兌」
  • 活動期間:03/18(一)-03/24(日)
  • 兌換時間:03/18(一)-03/24(日)

    春季購物節「週週滿額週週兌」:

  1. 【開放兌換及獎項贈送日期】
  2. 兌換日期:2024年3月18日 00:00 至 2024年3月24日 23:59,獎項贈送日期:2024年4月8日 00:00以前。
  3. 折價券可在指定使用期間,至商店街店家消費使用(部分店家不適用),使用規則為購物滿99元(含)可折抵隨機券面額如30元或60元(若面額為100元或200元或500元或1314元則需滿面額數字以上方可使用,如面額100元可折100元。
  4. 活動期間內,使用同一會員訂購之有效訂單金額合計達滿額條件者,登錄資料即可參加聖誕跨年「週週滿額週週兌」活動!每位會員每次活動限登錄一次。獎項將於2024年4月8日 00:00以前,送出予符合獎項領取資格者(收到獎項後,立即可用,恕不另行通知)。得獎者屆時請至【我的帳戶】>【折價券】查詢。
  5. 本活動之有效參加者係指,活動期間內於商店街店家訂購下單之消費金額達滿額條件者,消費金額為您的消費總金額(消費金額+運費)扣除您當次所使用之商店街現金積點,信用卡紅利點數折抵刷卡金不算在扣除範圍之內。取得獎品兌換申請資格後若發生訂單取消或退貨退款,不論原因為何,扣除退訂後之有效消費金額若少於滿額訂單條件,將自動失去獎品兌換申請資格。
  6. 滿額訂單定義:兌換活動期間內之刷卡付款訂單交易狀態須為『授權成功』或『審查通過』,其他付款方式之訂單交易狀態必須於活動期間內『審查通過』 (提醒!貨到付款及超商取貨付款的訂單,約7日以上方可『審查通過』,將影響兌換權益,請您特別留意!) 。若有其他爭議,有效訂單之解釋以【商店街】網頁說明之定義為準。
  7. 兌獎者預設為購買人資料,折價券獎項送出以購買帳號為準;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送出,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8. 若會員之訂單經商店街判定為異常交易或為不正常交易時,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取得活動優惠,除得立即取消其參加資格或優惠使用資格外,會員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須自行承擔。 (訂單是否為異常交易,及會員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是否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之規範,會員同意由商店街判斷為準。)
  9.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請求主辦單位賠償。
  10.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商店街】之因素,致無法提供原定獎項,【商店街】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1. 【商店街】保有暫停、修改或終止本活動內容及相關獎項之權利。
  12. 如您對本活動尚有任何疑問,請來信:商店街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