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編號:M27550762〉 |
|
獲得現金積點:67 點 (1點=1元) 說明
|
|
15天鑑賞期
給予買家商品15天鑑賞期,品鑑商品更充裕
|
退貨無負擔
黑貓宅急便到府收件退貨商品,退貨便利無運費
|
假一賠二
|
|
|
|
數位小兔【Manfrotto MB PL-3N1-36 3合1旗艦級相機後背包 36】Pro-Light 輕量 三機六鏡
★ 相機收納:最多可以收納三機五鏡。
★ 攝影機收納:最多可以收納拆分的佳能C100系列,麥克 風,三支鏡頭及一台備機。
★ 無人機收納:可以收納一台大疆精靈4無人機和一台單反相 機及三隻單反鏡頭。
|
|
一次付清特價 6650 元 |
|
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
優惠活動 |
先享後付 最長45天內付款!
|
|
|
運 費 | 單店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80 元 郵局 80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
|
{"result":"RDR","rscode":"-501","data":"","msg":""} |
|
|
|
|
|
◆◆◆商 品特色 ◆◆◆
★ 為滿足不同專業攝影師需求而研發的攝影背包,能夠提供三 種不同的背負方式,並可以選擇攜帶三種類型的攝影器材。
★ 曼富圖Pro Light 3N1-36攝影雙肩背包是一款能夠收納多種專業相機及攝影機器材的多用性背包。背包內可以完全用於收納器材或在頂部空間收納私人物品。通過調節內部的隔 層,可以實現收納不同的單反相機,攝影機或無人機。
★ 相機收納:最多可以收納三機五鏡。 ★ 攝影機收納:最多可以收納拆分的佳能C100系列,麥克 風,三支鏡頭及一台備機。 ★ 無人機收納:可以收納一台大疆精靈4無人機和一台單反相 機及三隻單反鏡頭。
★ 包內還有一個隔層用於收納最大15寸的筆記本電腦。在背 包前部有隱藏式帶搭扣的三腳架固定帶可以幫助您牢固地搭載三腳架。前部隔層底部的孔洞設計可以讓較長的三腳架穿過固定。在背包側面設有彈力繩可固定獨腳架 或自拍杆。
★ 特殊設計的背負系統可以通過側面的搭扣方便地切換成三種 背包背負方式:雙肩背包背負形式,單肩背包背負形式和交叉背負形式。 ★ 雙肩背包背負形式:能給雙肩背負帶來最大的舒適體驗。 ★ 單肩背包背負形式:在抓拍時,能非常快速地將背包轉到身 體正面從側面快取口拿出所需的相機和鏡頭。另外,單肩背包背負方式可以左右任意切換。 ★ 交叉背負方式:能結合上面兩種背負方式的優勢。在移動過 程中能讓雙肩保持舒適的背負感受,在需要取放器材時則可以迅速地將包轉到身體前部進行。
◆◆◆商品規格 ◆◆◆ ★ 廠牌:Manfrotto 曼富圖
★ 型號:MB PL-3N1-36 3合1旗艦級相機後背包 36
★ 重量:1380 g
★ 系列:Pro Light系列
★ 拍攝設備:專業數碼單反相機, 攝像機, 無反/微單相機
★ 鏡頭數:5
★ 三腳架連接:是
★ 個人物品存儲空間:是
★ 顏色:Black
★ 材質:化纖, 尼龍
★ 外部尺寸:46 x 26 x 26cm
★ 內部尺寸:42 x 23 x 16cm
★ 個人物品空間尺寸:16x23x16cm
★ 筆記本電腦隔層尺寸:29.5 x 22.5 x 1.5cm
★ 內置相機尺寸:25.5 x 23 x 16cm
★ 選擇相機品牌及型號:奧林巴斯OM-D E-M10 II, 奧林巴斯OM-D E-M5 II, 奧林巴斯OM-D E-M10, 富士X-Pro2, 富士X- T1, 富士X-T1 IR, 富士X-T10, 松下Lumix DMC-G7, 松下Lumix DMC-GH4, 松下Lumix DMC-GX8, 索尼A7 II, 索尼A7R II, 索尼A7S, 索尼A7S II
◆◆◆商品保固 ◆◆◆
☆ 器材、耗材、配件類商品無保固,僅提供新品不良七日內換新服務。 ☆ 電子產品如為代理商公司貨提供新品不良七日內更換服務及一年保固。 ☆ 平行輸入商品或二手商品依產品不同而定。
◆◆◆購物須知 ◆◆◆
☆ 下標前請先於「問與答」中確認是否有現貨,以加快商品到貨速度
◆◆◆防詐騙提醒 ◆◆◆ ☆ 請各位買家別聽信任何有關交易付款問題,如分期扣款重複扣款請您操作ATM等詐騙電話。 ☆ 如遇可疑電話,請速撥165查證或小兔客服,我們將盡速協助處理。
| |
|
|
|
|
|
|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result":"RDR","rscode":"-501","data":"","ms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