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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碩教育》鼎茂--LM0102--初考五等【公務員法大意】重點講義--陳理

作者:陳理
出版社:鼎茂
出版日期:2013-06-06
版本:1版
ISBN:9789862269015
建議售價 $380
一次付清特價 87 折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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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完整-採教科書及講義架構編纂,章節內容完整,囊括近年初等考試最新、最豐富的考古題,利於考生溫故知新。

好清楚-以精簡但完整的方式歸納公務員法法條,並於重要法條後附有練習題,避免坊間參考書條列式、支離破碎的流弊,俾以應付考題變化。

好貼心-以近年的「公務人員初考」題目為基礎,讓考生熟悉題型與命題範疇;每題皆附詳盡的翻譯與答題說明,協助考生瞭解考點與答題邏輯。

好閱讀-對易於混淆的主題,本書也以對比式的表格呈現,協助考生閱讀時一目了然,增進記憶,讓法條不再是負擔。

關鍵字:公務員法、公務員法大意、法律政風、社會學、行政法、刑法、高普考講義、歷屆試題、初考、五等、高普考、高考、普考、特考、公職、公




CH 1 公務員法概論
一、公務員之概念
二、公務員之分類
三、政務人員與事務人員
四、公務員之法制
五、公務員之權利
六、公務員之義務
七、公務員之責任

CH 2 公務人員任用法
一、公務人員任用之意義
二、公務人員任用之原則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之適用對象
四、特別職公務人員之任用(不適用公教人員任用法之人員)
五、公務人員任用應注意之事項
六、公務人員之任用方式
七、官等與職等之區分
八、公務人員任用之積極資格
九、公務人員任用之消極資格(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形)
十、公務人員任用之限制
十一、機關首長任用人員之限制
十二、公務人員任用之程序
十三、公務人員之試用
十四、公務人員之調任
十五、公務人員之陞遷
十六、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
十七、公務人員之代理與權理
十八、公務人員之轉任與指名商借
十九、公務人員之留職停薪
二十、公務人員之資遣
二十一、機要人員之進用
二十二、派用人員與聘用人員

CH 3 公務員服務法
一、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
二、公務員執行職務之義務
三、公務員忠實服務與保持品位之義務
四、公務員禁止不當行為之義務
五、公務員服從之義務
六、公務員保密之義務
七、公務員利益迴避之義務
八、公務員兼職禁止之義務
九、公務員離職後職務迴避之義務
十、公務人員之休假權

CH 4 公務員懲戒法
一、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對象
二、公務員懲戒之事由
三、懲戒處分之類型(內容)與衡酌標準
四、公務員之停職與復職
五、懲戒案件之移送
六、懲戒案件之議決與執行
七、懲戒處分與刑事裁判之關係
八、懲戒案件之救濟(再審議程序)
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相關規定
十、懲戒與懲處之區別

CH 5 其他公務員法挸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四、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五、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附錄
初考五等精選模擬試題

#AN#
圖書出版品
ISBN/EISBN 9789862269015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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