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商店
今日商品數 607
評價分數 (15101)
留言版 (571)
瀏覽人次 (233524)
購買人次 (7669)
平均出貨天數 (3)
.商品所在地 台中市

訂閱商店EDM
看所有商品列表 »
看最新上架商品 »
貨到付款專區 »
711超商取貨付款 »
全家超商取貨付款 »
萊爾富超商取貨付款 »
熱門活動
精選套書
雜誌
素養教育
研究所
大學甄選/轉學考
公職/專技
消防
證照/檢定
就業甄試
產業叢書
大專用書
一般書籍
光碟課程
商店介紹
購物說明
購物車
留言版 (571)
客服
回首頁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專營:升學/公職/國營/就業考叢書、證照用書、數位出版【大碩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統編84288061】
PChome > 商店街首頁 > 書籍與雜誌 >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 消防警察考試
 


〈商品編號:M20412874〉
獲得現金積點:6 (1點=1元) 說明
最高可折抵點數:11 (1點=1元) 說明
 

《大碩教育》災害防救法規體系與實務運作-李清安 編著 (LF1103)

作  者 :李清安
出版日期:2015/05/12
版  本:01版
國際編碼:9789863451327
建議售價 $630
一次付清特價 9 折 567
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7家銀行紅利折抵辦法 )
付款方式 
超商付款
萊爾富取貨付款 取貨付款
貨到付款
運  費單店購物車滿 100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100
郵局 110
7-11取貨付款 60
7-11純取貨 60
全家取貨付款 60
全家純取貨 60
萊爾富取貨付款 60
超取運費$45

萊爾富純取貨 60
超取運費$45
***
商品所在地 台中市
  
加入追蹤加入追蹤 留言版留言版(571)
分享到
 
本商品單次購買10本以上團訂,請電洽02-2381-4314#611 張小姐


  作者憑藉著中央及地方防災經驗的基礎,特編著本書,文內涵蓋美、日先進國家災防法規與組織體系介紹,國內防災法規、計畫及各項減災、整備、應變、整備重要工作事項及中央與地方的實務運作,藉由本書的發行,達到國內防災人才培訓及整合,並臻達做好防災經驗與實務傳承目的。



李清安

學歷
中央警察大學正科四十八期消防系畢業
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第十七期消防科學組碩士
美國康州紐海文大學刑事科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曾任
台中縣警察局消防分隊長、技士、組長
內政部警政署組員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應變復原組組長
內政部消防署專員、秘書、科長、專門委員、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兼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搜救長)、危險物品管理組長、災害管理組長
中央警察大學兼任講師、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兼任講師

現任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副局長

經歷
經濟部專利審查委員
中央標準局審查委員
考試院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

專長
危險物品管理、災害防救、消防安全、公共安全



第一章、災害潛勢及發展趨勢
第一節、災害發展趨勢與特性
第二節、風險管理與防災規劃

第二章、國內外災害防救法規與體系概況
第一節、國外災害防救法規與體系概況
第二節、國內災害防救法規與體系概要

第三章、災害防救法條文內容解析

第四章、災害防救實務運作
第一節、減災整備實務運作
第二節、災害應變實務運作
第三節、災後復原實務運作

第五章、災害防救計畫
第一節、災害防救計畫位階體系概要
第二節、災害防救計畫架構內容概要

第六章、災害應變指揮協調之編組運作
第一節、災害應變中心之編組運作
第二節、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及指揮所之編組運作

第七章、災害防救實務之探討
第一節、颱風災害之防救實務
第二節、坡地災害之防救實務
第三節、土石流災害之防救實務
第四節、地震災害之防救實務
第五節、輻射災害之防救實務

第八章、地方政府推動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
第一節、消防單位部分
第二節、水利單位部分
第三節、工務單位部分
第四節、農業單位部分
第五節、民政單位部分
第六節、社政單位部分
第七節、交通單位部分
第八節、警政單位部分
第九節、衛生單位部分
第十節、環保單位部分
第十一節、教育單位部分
第十二節、原民單位部分
第十三節、國軍單位部分

第九章、災害防救執法釋疑
第一節、消防署
第二節、社會司
第三節、民政司

法規附錄

#AN#
圖書出版品
ISBN/EISBN 9789863451327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詳情請見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購物說明
如對本產品有任何問題,請洽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