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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53904173〉
獲得現金積點:5 (1點=1元) 說明
 

如何面對合約──解約有理告別無罪

白紙黑字陷阱題,考驗人性,
影視文創、投資合夥、建案買賣、
出版設計、音樂授權、勞資僱傭、
藝人經紀等52篇實際案例


建議售價 $520
一次付清特價 79 折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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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德偉│歌手
林暐哲│音樂製作人
青 峰│蘇打綠主唱
侯孝賢│電影導演
徐秀美│藝術家
陳伯任│光點電影館執行長
陳斌全國家電影中心執行長
黃亞歷│電影導演
張信哲│歌手
賴 馬│繪本作家
                                      ──聯合推薦(依照姓名筆畫排列)

你要的「公道」究竟是什麼?
是法律上的公平正義?還是人性上的完整無缺?

從一出生,合約便形影不離。
人身保險;銀行開戶;買賣交易;租屋契約;
舉凡食衣住行等生活一切,都有「合約」。
簽下名字那剎那,合約便生效,
你,必須清楚知道自己的所有權利與義務。

•文創園區規畫的創意構想及企畫案權利歸誰?業主還是規畫者?
•兩岸文創合作,合約用語究竟該注意哪些魔鬼細節?
•當文字作品遇上影視授權,有哪些眉角要注意?
•中小企業喜歡用「股東往來」處理公司借款,一旦出事,誰負責?
•付薪水是僱傭關係,員工製作的著作物,著作權歸誰?

本書為致力於推廣法律知識的蘭天律師最新作品,
從文創合約談起,到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投資、土地買賣合約狀況,
直視內心不敢面對或是主觀上刻意避開的痛處,看待事情真相視角,
懂得法律,就能避免悲劇。



作者 蘭天律師

 本名黃秀蘭,台灣台中人,為現任律師,執業廿餘年。年輕時鍾情於文史,因社會期待、父母期望進入法律領域,在長年法庭訴訟攻防與合約紛爭談判中,觀察人生百態、領略人性幽暗、探索天道運行。
 承辦訴訟案件或合約爭議歷程中,經常陪伴當事人走過生命幽谷,探索合約真諦,尋求文創紛爭之解決方案,協助創作者修復或結束合作關係,開啟人生新的篇章。
 在法律工作沉重壓力下,喜以旅行、寫作、賞析古文物、教育子女作為調養心性之道。公餘之暇閱讀撰文,分享法律人生的體悟。


目錄

推薦序
盲點偵測器/林暐哲
白紙黑字是重要的功課之一/陳斌全
法律之外的/黃亞歷

自序

輯一 藝術與商業的黃金交叉
伸展台下的嘆息
當文創人遇上財團大亨
醜陋的藝術心靈
兩岸文創合作的談判
夢想幻滅
大企業的贈品風波
古畫授權風波
古蹟BOT

輯二 創作後的惱人風浪
旅遊網站解約記
騙局是自我創造的幻象?
漫畫人生
名字與名利
受騙簽約記
金控總裁的背影
紀錄片與歷史的仇恨
失落的小說
孤獨的力量
不公平競爭?
遲到的影片合約
編劇的困境
苦主的心聲
師生之間

輯三 鎂光燈外的真實舞台
好聚好散
緋聞案與律師函
音樂會的抉擇
導演與小模
藝人眼中的法律
拜金禁播令的震盪
合作的十字路口
被甩的舞者
吹垮的帳棚音樂祭
模特兒的最後抉擇
執取與放下

輯四 變調的樂聲
名曲找出路
寂寞的女作曲家
大師與名曲
民謠?想曲
命運的提醒
烏龍律師函-詞曲老師的怒

輯五 昔日戰友竟成今日敵人
決裂之時
孫子兵法與股權爭奪
人生風景
人生匆匆
夜店投資奇遇記
離職的代價

輯六 塵世裡的紛擾
土地交易與金剛經
被騙的母親
靈骨塔與獨居老人
法師的紅塵事
死刑犯槍決之後
預售屋廣告侵權案
夢幻泡影的房地產#AN#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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