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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LE)鋼化玻璃螢幕保護貼 NIKON Z7/Z6 專用-可觸控-抗指紋油汙-硬度9H-台灣製-2片式
1. 表面硬度9H 2.邊緣弧度 3. AS/AF光學鍍膜 4. 100%透明靈敏 5. 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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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售價 $650元 |
一次付清特價 86 折 56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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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7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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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費 | 跨店宅配0元免運 單店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90 元 郵局 37 元 7-11取貨付款 60 元 全家取貨付款 60 元 萊爾富取貨付款 60 元*** 商品如需寄送至台灣本島以外,請先行與店家聯繫運費金額 | |
商品所在地 台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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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LE鋼化玻璃螢幕保護貼 -可觸控-抗指紋油汙-耐刮硬度9H-防爆-台灣製-2片式
適用:NIKON Z7/Z6專用
歡迎:經銷/批發/團購
BEAGLE鋼化玻璃螢幕保護貼 , 唯一全製程都在台灣生產製造,採用:康寧強化玻璃,能有效避免損壞及刮傷 , AS及AF光學鍍膜可以有效降低指紋及油汙等其它物質影響螢幕上的清晰度。
商品特色 :
1. 表面硬度9H,一般刀片及鑰匙都不會刮傷表面,不刮花。
2.邊緣弧度:在鋼化玻璃四周邊緣倒角成0.23mm弧度,使保護貼邊緣更加滑順自然。
3. AS/AF光學鍍膜:可降低油垢及指紋的產生 , 擦拭清潔更容易 , 並有超滑順膩觸控手感。
4. 100%透明靈敏 : 採用0.3mm鋼化玻璃 , 100%透光度 , 100%滑動靈敏度 , 完美呈現。
5. 高安全性 : 採用鋼化玻璃製成 , 如受外力傷害導致破碎時 , 會自動分解成不鋒利的小碎片且不易掉落 , 比其它玻璃製品來得安全。
6.保護貼撕下後不殘膠。
7.小片(輔助螢幕)材質為:PET:AF抗指紋鍍膜。
使用說明 :
1. 使用附上的擦拭布清理螢幕上的灰塵及污垢。
2. 取下保護貼貼合面的保護膜 , 對準喇叭孔或按鍵孔 : 對準螢幕邊緣)後
貼上。如需重新貼合 , 請從邊緣處以緩慢速度往上拿起。
3. 使用您的雙手或擦拭布均勻按下有氣泡痕跡的地方 , 讓保護貼完全貼合 !
商品規格:
顏色:透明
厚度:0.3mm
材質:康寧強化玻璃(光學級)
內容物:保護貼*1、擦拭布*1,靜電除塵膜*1,中文說明*1
產地:台灣
注意事項 :
* 移除在貼時 , 可能會造成螢幕上有些地方的貼合會產生些許的黏性減損 , 所以一旦在保護貼完全使用後 , 不建議再重複使用保護貼。
* 這是一個玻璃產品 , 請勿彎曲 , 或您的保護貼如有發現保護貼邊
緣有任何裂痕 , 我們強烈建議更換一個新的保護貼 , 以保護您的手機或相機螢幕。
* 使用過度的力量或外物來安裝或拆卸保護貼 , 可能會損壞商品。
其他規格:
相機類:
Nikon:J4/V3/Df/D600/D610/D800/D800E/D7100/D4/D4S/D810/D750/D7200/J5/D5/D500/B500/B700/D5600/D7500/D850/Z7/Z6
FUJIFILM:X-A1/X-M1/X30/X-A2/X100T/X-T10/X70/X-Pro2/X-T1/X-T2/X-A3/X-T20/X100F/GFX50S/X-E3/X-A5/X-H1/XF10/X-T3
panasonic:GF6/G6/GX7/GM1/GH3/GH4/GF7/GX8/LF1/LX100/TZ60/TZ70/G7/FZ300/TZ85/TX1/GF8/G8/GF9/GH5/G9/LX10/GF10/GX9
Canon:EOS M/S120/EOS M2/N100/EOS 650D/EOS 700D/G7X/5D3/1DX/750D/760D/8000D/5Ds/5DsR/G5X/G9X/5D4/1DXM2/EOSM5/G9XII/800D/77D/EOSM6/200D/6D2/EOS M100/G1X III/EOS M50/EOS R
Sony:nex3n/nexC3/nexF3/nex5n/nex6/nex7/nex5T/nex5R/RX100/RX100M2/RX1/RX1R/RX10/A5000/
A6000/A99/A77II/A7/A7R/A7S/RX100M3/A5100/KW11/A7II/RX100M4/RX10II/A7RII/A7SII/A6300/RX10III/RX100M53/A6500/A99II/RX10IV/A7R3/A73/RX100M6
Olympus:EP3/EP5/EPL5/EPL6/EPM2/EM5/EM1/STYLUS 1/E-M10/EM5 MarkII/PEN-F/EPL8/EM1M2/E-M10M3/E-PL9
Hasselblad Stellar
Leica: X(Typ113)/X Vario (Typ107)/C(Typ112)/D-LUX(Typ109)/M240/M262/S/SL/Q/M10/M8/M9/M9-P/M-E
Pentax: K3/K3II/645Z/K5/K5II/K-1/KP/K-S2/K70
CASIO:TR35/TR50/TR60/ZR1000/ZR1200/ZR1500/ZR2000/ZR3500/ZR50/ZR55/ZR1700/ZR1750/ZR3000/TR70/TR80
GOPRO:Hero5
SONY Walkman:NW-A35/A36/A45/A46/A47,NW-ZX300
手機類:
iphone 5/iphone 5S/ipone4/4S/iphone7/7PLUS/iphone8/8Plus/iphoneX#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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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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