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編號:M83324900〉 |
獲得現金積點:63 點 (1點=1元) 說明
|
|
|
|
三星 SAMSUNG Galaxy A22 5G 4G/64G 5G+4G雙卡雙待 空機
6.6 吋 90Hz 螢幕
五千大電量
獨立三卡槽
4,800 萬畫素三鏡頭
Wi-Fi 5、藍牙 5.0
側邊指紋辨識器、臉部辨識
|
建議售價 $6990元 |
一次付清特價 9 折 6290 元 |
|
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7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
|
運 費 | 單店每筆訂單運費 宅配 100 元 郵局 80 元 7-11取貨付款 60 元 全家取貨付款 60 元 萊爾富取貨付款 60 元 超取運費$45 |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
|
貨到通知我{"result":"RDR","rscode":"-501","data":"","msg":""} |
|
|
|
|
|
|
|
|
|
SAMSUNG Galaxy A22 5G 64GB
6.6 吋 90Hz 螢幕
SAMSUNG Galaxy A22 5G 64GB 配置 6.6 吋 FHD+ TFT 螢幕,採用 Infinity-V 全螢幕設計,搭配極窄邊框與杜比環繞音效,無論追劇、手遊,都能提供沉浸式的視聽饗宴;同時擁有 90Hz 螢幕更新率,能帶來流暢的螢幕操作體驗。
五千大電量
SAMSUNG Galaxy A22 5G 64GB 機身採用繽紛的柔和霧面色系設計,擁有多種顏色款式可供選擇;側面配置與電源鍵整合的指紋辨識器,有效保障個人隱私不輕易外洩;內建 5,000mAh 電池,支援 15W 閃電快充,帶來出色的電量續航表現。
獨立三卡槽
SAMSUNG Galaxy A22 5G 64GB 搭載聯發科天璣 700, 2.2GHz + 2GHz 八核心處理器,內建 4GB RAM + 64GB ROM 規格版本,還可透過 MicroSD 記憶卡擴充 1TB 儲存空間;採用獨立三卡槽規格,提供 5G + 4G 雙卡雙待,具備 Wi-Fi 5、藍牙 5.0 功能。
4,800 萬畫素三鏡頭
SAMSUNG Galaxy A22 5G 64GB 後置三鏡頭矩形模組主相機,由 4,800 萬畫素主鏡頭 + 500 萬畫素 115 度超廣角 + 200 萬畫素景深鏡頭組成,具備智慧場景辨識、夜間、全景等拍攝模式;前置 800 萬畫素鏡頭,除了提供多種濾鏡、美顏自拍,還支援臉部辨識功能。
SAMSUNG Galaxy A22 5G 64GB 功能特色
◎ 5G + 4G 雙卡雙待
◎ Android 11 作業系統、One UI 3.1 操作介面
◎ 6.6 吋 FHD+ TFT 螢幕(90Hz 更新率)
◎ 聯發科天璣 700, 2.2GHz + 2GHz 八核心處理器
◎ 4GB RAM / 64GB ROM
◎ Wi-Fi 5、藍牙 5.0
◎ 前置 800 萬畫素鏡頭
◎ 後置 4,800 萬畫素 + 500 萬畫素 + 200 萬畫素
◎ 杜比環繞音效
◎ 側邊指紋辨識器、臉部辨識
◎ 配備 5,000mAh 電池
◎ 採用 USB Type-C 規格,支援 15W 閃電快充
◎ 支援 microSD 記憶卡擴充 1TB 儲存空間
◎ 盒裝配件:15W 電源充電器、USB Type-C 數據線、SIM 卡插針
NCC型式認證碼:CCAH215G0050T5
※以上規格資料若有任何錯誤,以原廠所公佈資料為準※
下單前請先來電或LINE,確認數量及顏色,謝謝!!
網路售價不等於門市售價,自取請先來電或LINE聯絡,謝謝!!
七天鑑賞期說明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線上購物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之權益。
但退換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有完整的包裝。如需於鑑賞期內退換貨,請保持商品之完整性,如有人為疏失皆需收取部份費用(含紙盒、手機主體與配件等)。
手機商品如需辦理退換貨事宜,請先勿安裝SIM卡或撥號通話,但商品因本身瑕疵申請換貨者,不在此限!
面交或門市取貨,因消費者有看到商品也檢查過商品,所以無七天鑑賞期之權益!!
如需於鑑賞期內退換貨,需消費者自行寄回商品,同時商品須送回原廠檢測無人為損壞或受潮,方可退回貨款或換貨,從收到商品起算約需7~14個工作天!!!
完整包裝定義
●包裝不得有刮傷(含主商品、附件或其他贈品) :驅動程式、應用軟體(不可拆封)、作業系統軟體(不可拆封)、電源線、變壓器、電話線
●包裝包含外紙箱、內紙箱、配件紙箱、保麗龍、保護袋、贈品等廠商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商品原狀。若需辦理退換,請先勿拆封並保持商品送達時之原狀。
●軟體商品因有著作權,一經拆封後,無論原因,請恕無法退貨!#AN# |
|
|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result":"RDR","rscode":"-501","data":"","ms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