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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廿四經(20)《細說烈女傳》

《易經•家人卦》有云:「家人,利女貞。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此正是內聖外王之家教,是最重要之事。正是《細說烈女傳》之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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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經•家人卦》有云:「家人,利女貞。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此正是內聖外王之家教,是最重要之事。正是《細說烈女傳》之大義。   

   《細說烈女傳》首先陳述做烈女的條件,標示《女誡》以為烈女的楷模,復從劉向撰《列女傳》與班昭的《續列女傳》之「母儀、賢明、仁智、貞、節義、辯通、孽嬖」,分述所有賢與不賢的名女故事中,取可以作模範的烈女故事。除孽外之六類皆加以闡述其微旨,並加之以「音注」與「義譯」。我認為這是一本中華兒女,乃至世界人士所必讀的《聖經》。

    班昭《續列女傳》,加入原《列女傳》各類之末,是恢復北宋之前「《列女傳》曹大家(班昭)《注》」的次序。

    後附顧愷之《圖繪列女傳》

今日的《列女傳》的底本,為北宋王回於嘉祐八年(西元 1063 年)的刊印的《古列女傳》。其將劉向原作,定為《古列女傳》八篇 ( 傳分母儀傳、賢明傳、仁智傳、貞顺傳、節義傳、辯通傳和孽嬖傳七篇,頌一篇 );剔出續作而成《續列女傳》一篇,與前者合計九篇,實與蘇頌、曾鞏整理本有別。而班昭的《列女傳注》十五卷,完全不被納入,最後導致班昭注本的亡佚。
傳世迄今《列女傳》的底本,為南宋建安余氏勒有堂刊刻武夷蔡驥的新編本。蔡驥在南宋嘉定七年 (西元 1214),從王回本中「將頌義、大序列於目錄前,小序七篇散見目錄中間,頌見個人傳後。」故雖書名仍舊,但實際已變為《古列女傳》七卷,《續列女傳》一卷。
余領父命編定《細說烈女傳》,就是以班昭的《女誡》作為第一章導論。第二章到第七章依序為︰母儀傳、賢明傳、仁智傳、貞顺傳、節義傳、辯通傳﹔而「孽嬖傳」列入「附錄」,家父言︰
「在《列女傳 • 孽嬖傳》及《續烈女傳 • 孽嬖傳》所述之惡女,皆本身滅亡。或造成亡國、破家、滅族、失天下。其罪過大矣!不足為取,故本書《細說烈女傳》將其列入『附錄』。凡人宜為善去惡,學取烈女之榜樣。」
《細說烈女傳》的七傳編排方式為,恢復《崇文總目》記錄「《列女傳》十五卷曹大家(班)《注》」的次序。將班昭《續列女傳》之《母儀》、《賢明》、《仁智》、《貞顺》、《節義》、《辯通》和《孽嬖》各篇章,加入原《列女傳》之《母儀》、《賢明》、《仁智》、《貞顺》、
《節義》、《辯通》和《孽嬖》各篇章之末,共記?了 124 名婦女。除《孽嬖》18 篇,因屬不良示範,不予多作說明,列入《附錄一》外。餘 106 篇,皆在烈女前有【微旨】以闡述其可敬可取之處,並加之以【音注】與【義譯】;而《孽嬖》卷,無【微旨】與【義譯】,僅【音注】其中《詩》的來源。另外將小序列於各卷開頭之首,頌則見個人傳記之後。
本書劉向《列女傳》及班昭《續列女傳》的底本,為「《四部叢刊初編》景長沙葉氏觀古堂藏明刊本 本書《列女傳》七卷附《續列女《細說烈女傳》傳》一卷」#AN#
圖書出版品
ISBN/EISBN 97895778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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