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想曲是一種寫法很自由的作品,取用民族音樂作為素材,以自由的樣式寫成幻想曲或舞曲,李斯特在演奏旅行的中途,經常在夜晚獨自進入吉普賽人小屋,欣賞他們的演奏或歌舞,記錄他們的音樂,加以整理歸納,成為這一連串狂想曲的原型,而吉普賽人的音樂,在李斯特手中昇華成充滿新鮮感的不朽名作。是一件多麼令人欣慰的事。波蘭舞曲或馬厝卡舞曲那樣,在這些狂想曲中,也貫穿著一些頗具個性的節奏,整部作品十五曲中,全部用偶數拍子寫成,不曾取用三拍子或其複拍子。但到處出現民族音樂特有的「強調」,如果做拍節式的、數學式的演奏,會發現時常有不對勁的感覺。每一個作品都是洋溢新鮮感與魅力的傑作。』----摘錄自《 鋼琴名曲的演奏詮釋》 / 邵義強編譯--全音樂譜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