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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86756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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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一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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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數位通訊】三星 SAMSUNG S24+ 12G/512G 6.7吋 高通8 Gen 3 for Galaxy
作業系統與版本 Android 14
處理器品牌 Qualcomm
處理器型號 Snapdragon 8 Gen 3 for Galaxy
主螢幕尺寸 6.7 inch
主相機畫素 5000 萬畫素
RAM記憶體 12 GB
ROM儲存空間 512 GB
電池容量 4900 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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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付清特價 34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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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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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活動 |
先享後付 最長45天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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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費 | 單店每筆訂單運費 宅配 100 元 郵局 80 元 7-11取貨付款 60 元 7-11純取貨 60 元 全家取貨付款 60 元 全家純取貨 60 元 萊爾富取貨付款 60 元 萊爾富純取貨 60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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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介紹
行動 AI 攝影旗艦手機 SAMSUNG Galaxy S24+ 512GB
6.7 吋 QHD+ 平面螢幕
SAMSUNG Galaxy S24+ 512GB 採用 6.7 吋 QHD+ 平面螢幕,搭配 O 極限全螢幕設計,結合 Dynamic AMOLED 2X 面板,支援 120Hz 螢幕更新率、240Hz 觸控採樣率,擁有 1~120Hz 智慧動態調節功能。螢幕亮度提升至最高 2,600nits,戶外陽光直射下也能清楚閱讀。
康寧大猩猩 Victus 2
SAMSUNG Galaxy S24+ 512GB 覆蓋康寧大猩猩 Victus 2 玻璃,具備優化的光學表現與出色的耐用性,能有效抵抗日常刮痕所造成的損害。機身首度導入再生鋼、熱塑性聚氨酯,並且將再生鈷、稀土元素製成內外部元件,搭配太空級鋁合金邊框,可以提供更加堅固耐用,卻又比不鏽鋼輕盈的使用體驗。
七代作業系統升級保證
SAMSUNG Galaxy S24+ 512GB 延長產品生命周期的承諾,提供七代的作業系統升級、七年的安全更新保證。規格搭載高通 Snapdragon 8 Gen 3 for Galaxy 旗艦平台,內建 12GB RAM / 512GB ROM,提供 5G + 5G 雙卡雙待、NFC、UWB 超寬頻,支援超聲波螢幕指紋辨識功能。
Galaxy AI 全新行動體驗
SAMSUNG Galaxy S24+ 512GB 迎來全新的 Galaxy AI 功能,使用「通話即時翻譯」讓你可以透過手機的原生通話功能,獲得雙向、即時的語音與文字翻譯;「訊息即時翻譯智慧助理」可以使言談內容有禮得體,確保解讀結果盡如原意。其他包括 Samsung Notes 內建的「筆記智慧助理」、錄影功能的「語音轉文字智慧助理」、後製編輯的「生成式相片編輯」等,也都是相當便利的 AI 應用。
超明亮夜幕攝影
SAMSUNG Galaxy S24+ 512GB 後置三鏡頭相機,分別為 5,000 畫素主鏡頭 + 1,200 萬畫素超廣角鏡頭 + 1,000 萬畫素 3 倍光學鏡頭。在升級版「超明亮夜幕攝影」的加持下,超高倍變焦能駕馭任何光源條件,拍出璀璨耀眼的照片與影片,支援分析陀螺儀資訊,可以區分掌鏡者與被攝主體的身體移動,有效提升畫面降噪效果。
SAMSUNG Galaxy S24+ 512GB 功能特色
◎ 5G + 5G 雙卡雙待
◎ Android 14 作業系統、One UI 6.1 操作介面
◎ 6.8 吋 QHD+ 解析度 Dynamic AMOLED 2X 平面螢幕(1~120Hz 智慧動態調節)
◎ Qualcomm Snapdragon 8 Gen 3 for Galaxy 行動平台
◎ 12GB RAM / 512GB ROM
◎ 前置 1,200 萬畫素自拍鏡頭
◎ 後置 5,000 畫素主鏡頭 + 1,200 萬畫素超廣角鏡頭 + 1,000 萬畫素遠距鏡頭
◎ Wi-Fi 6、藍牙 5.3、NFC、UWB 超頻寬
◎ IP68 防塵防水
◎ 超聲波螢幕指紋辨識、臉部辨識
◎ 支援 Samsung Wallet
◎ 通話即時翻譯、翻譯助理、筆記智慧助理、搜尋圈、生成式相片編輯
◎ 配備 4,900mAh 電池
◎ 採用 USB Type-C 規格,支援超快速充電 2.0、Qi 無線充電、無線電力分享
商品規格資料若有錯誤以 原廠 / 代理商 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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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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