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商店
今日商品數 959
評價分數 (436)
留言版 (22)
瀏覽人次 (8193)
購買人次 (238)
平均出貨天數 (1)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訂閱商店EDM
看所有商品列表 »
看最新上架商品 »
711超商取貨付款 »
全家超商取貨付款 »
萊爾富超商取貨付款 »
弘昌所有商品
影印機 / 印表機 / 複合機
影印機 / 印表機 / 複合機 耗材
傳真機 / 掃描機 / 耗材
POS機 / 點餐系統 / 開店設備
收銀機 / 出單機
支票機
標籤機 / 條碼列印機
標籤機 / 條碼列印機耗材
條碼掃描器
點驗鈔機 / 數幣機
打卡鐘 / 印時鐘 / 考勤機
打卡鐘 / 印時鐘耗材
碎紙機
裁紙機
護貝機
其他OA用品
商店介紹
購物說明
購物車
留言版 (22)
客服
回首頁
歐菲斯辦公設備
 
PChome > 商店街首頁 > 文具與辦公用品 > 歐菲斯辦公設備 > 取餐系統
 


〈商品編號:M52151519〉
獲得現金積點:280 (1點=1元) 說明
 

ARCT GPK-02 取餐呼叫系統(1對10) 台灣製 適用餐廳、茶樓、KTV

NCC字號:CCAH15LP06600T2
直覺式使用者介面: 操作零複雜,簡單又明瞭,使用者可以很容易上手操作
建議售價 $28000
一次付清特價 28000
線上分期價
3 每期$9723 接受25家銀行
6 每期$4887 接受25家銀行
12 每期$2551 接受25家銀行
15 每期$2063 接受6家銀行
24 每期$1311 接受13家銀行
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7家銀行紅利折抵辦法 )
付款方式 
跨店分期0利率 3期/6期
運  費
跨店宅配0元免運

單店購物車滿 500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郵局 100
7-11純取貨 60
全家純取貨 60
萊爾富純取貨 60
超取運費$45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1000萬件商品適用 (說明)
加入追蹤加入追蹤 留言版留言版(22)
分享到
 




NCC字號:CCAH15LP06600T2

使用我們的取餐呼叫系統,你不用再大聲喊叫顧客取餐,或是跑上跑下找尋顧客,這套系統讓你可以更容易管理來店人潮,你的顧客不再需要排隊等待,而是選擇用最舒適的方式坐在位置上等候,服務生只要透過此發射器,就能通知客戶餐點已經準備好了。當取餐呼叫器閃爍、震動或出現鈴聲,提醒顧客回到櫃檯領取餐點。 透過取餐呼叫系統服務,讓餐廳主提昇整體的服務品質,從更好的服務水平建立客戶忠誠度,增加回客率,並且提供一個安靜及舒適的用餐環境。
取餐呼叫系統協助你提高翻桌率,提昇你的銷售量,創造更多的利潤。ARCT也提供幾種類型的呼叫器讓你選擇,滿足你的各種預算需求。

商品特色
直覺式使用者介面: 操作零複雜,簡單又明瞭,使用者可以很容易上手操作。
防盜機制: 內建警示功能,當機器超過服務範圍會出現警示,能減少呼叫器的遺失機率。
高穩定接收系統:不僅是高品質、高質感的設計,還提供穩定可靠的通訊。
獨特系統碼 :預防鄰近系統之間的交互干擾。
可重覆充電的鎳氫電池:接收器內建1.2V AAA NiHM電池
支援RFID 燒碼:每台取餐呼叫器都內建RFID EEPROM,做為序號管控及呼叫器參數儲存,經銷商可自行新增取餐呼叫器,隨時可編寫進原有的取餐呼叫系統。
覆蓋範圍廣:發射器對接收器的覆蓋範圍可達1公里。

發射器規格
機型:ATX-02
頻率:420~460MHz
傳輸速率:1200 bps
調變方式:FSK
調變寬度:+/- 2.5K
通道寬度:12.5K
諧波抑制:Less -25dBm
頻率穩定:2ppm at -10~+60℃
輸出接頭:SMA(F)
音量大小:85dBa @10cm
耗電流:Standby: 10mA ; Transmit: 800mA
輸入電源:5V/2A adapter
尺寸:120 x 180 x 265 mm
認證證書:FCC CE

充電座規格
機型:GPC-02
充電電流:90~100mA(each pager)
輸入電源:5V/2A adapter
待機電流:5mA
尺寸:100 x 100 x 17 mm
認證證書:FCC CE

接收器規格
機型:GP-02
頻率:420~460MHz
傳輸速率:1200 bps
調變方式:FSK
通道寬度:12.5K
音量大小:85dBa @10cm
尺寸:100 x 100 x 17 mm
輸入電源:1.2V Ni-HM AAA
待機時間:5 days (full charging)
認證證書:FCC CE#AN#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詳情請見 歐菲斯辦公設備 購物說明
如對本產品有任何問題,請洽 歐菲斯辦公設備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