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商店
今日商品數 1263
評價分數 (1386)
留言版 (511)
瀏覽人次 (116029)
購買人次 (719)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訂閱商店EDM
看所有商品列表 »
看最新上架商品 »
711超商取貨付款 »
全家超商取貨付款 »
萊爾富超商取貨付款 »
家用喇叭
擴大機
LP 黑膠唱盤
CD唱盤/數位流
音響週邊
電源濾波排插/處理器
線材
錄音界面/DAC/耳擴
電腦/監聽/主動/隨身喇叭
直播/錄音麥克風
耳機
數位音樂撥放器
錄音筆
其他
商店介紹
購物說明
購物車
留言版 (511)
客服
回首頁
禾豐音響
  你好,歡迎光臨我的賣場!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12:00-21:30 本店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46號1樓 購買前請先詢問有現貨再下標ㄡ!
PChome > 商店街首頁 > 家電 > 禾豐音響 > Marshall
 


〈商品編號:M32578677〉
獲得現金積點:37 (1點=1元) 說明
 

禾豐音響 Marshall Willen 便攜 隨身藍牙喇叭|台灣公司貨

📌STACK(串接)模式打造比單台喇叭更寬廣的聲場體驗
📌內置一個 2 英寸全頻驅動單體和兩個無源輻射器
📌單次充電續航約15小時,充電3小時即達滿電狀態
一次付清特價 3690
線上分期價
3 每期$1282 接受25家銀行
6 每期$644 接受25家銀行
12 每期$337 接受25家銀行
15 每期$272 接受6家銀行
24 每期$173 接受13家銀行
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7家銀行紅利折抵辦法 )
付款方式 
萊爾富取貨付款 取貨付款
運  費單店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120
郵局 100
7-11取貨付款 60
全家取貨付款 60
萊爾富取貨付款 60
超取運費$45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加入追蹤加入追蹤 留言版留言版(511)
分享到
 

購買請直接下標 記得下標前請先看關於我內容 謝謝您

內附臺灣保卡公司貨保固1年 上網註冊多半年 含發票

NCC : CCAH22LP2350T8

BSMIR38900

Marshall Willen 迷你攜帶式藍牙喇叭 - 古銅黑

📌STACK(串接)模式打造比單台喇叭更寬廣的聲場體驗
📌內置一個 2 英寸全頻驅動單體和兩個無源輻射器
📌單次充電續航約15小時,充電3小時即達滿電狀態
📌IP67級防塵防水,適用於多種場景
📌內置麥克風可進行免持通話
📌多用途掛扣帶可隨興靈活懸掛固定
📌環保構造-60%的再生塑料製成

禾豐音響 Marshall Willen 便攜 隨身藍牙喇叭|台灣公司貨
禾豐音響 Marshall Willen 便攜 隨身藍牙喇叭|台灣公司貨
禾豐音響 Marshall Willen 便攜 隨身藍牙喇叭|台灣公司貨
禾豐音響 Marshall Willen 便攜 隨身藍牙喇叭|台灣公司貨
禾豐音響 Marshall Willen 便攜 隨身藍牙喇叭|台灣公司貨
禾豐音響 Marshall Willen 便攜 隨身藍牙喇叭|台灣公司貨

關於 MARSHALL

Marshall 為搖滾樂界的經典傳奇,獨特且豐富聲效,風靡全球樂迷超過50年,Marshall 將這樣的震撼與感動淬鍊於 Marshall 耳機與音響,將舞台上的魅力傳奇,沒有絲毫保留地注入個人的聆聽體驗。 傳奇創於1962年,從英國倫敦 Hanwell 的一家鼓店萌芽,Jim Marshall 試著將當時吉他手所想要的聲音呈現給他們,那是一種鴻亮、清脆且渾厚的前所未見的聲音,在這樣的需求下催生了 JTM45 - 一個 擁有能散發厚實聲響的吉他擴大器。在這背景中,不論搖滾樂的命運有幾次曲折,樂手們仍然能堅毅不搖的革新搖滾樂,整個樂史就好比 Marshall 這個品牌的縮影一般。




功率放⼤器:⼀個10⽡D類功放⽤於驅動單元
驅動單元:
⼀個10⽡全頻驅動單元
兩個無源輻射器
驅動類型:動態驅動單元
箱體原理:無源輻射器密封設計
最⼤聲壓級:82
頻響範圍:100 Hz–20 kHz
立體聲/單聲道:單聲道
電池續航時間:約15小時
充滿電所需時間:約3小時
快速充電:充電20分鐘可續航約3小時
電源輸入端口:USB-C 5V/3A
尺寸:101.6 x 100.5 x 40.4 mm
重量:310克#AN#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詳情請見 禾豐音響 購物說明
如對本產品有任何問題,請洽 禾豐音響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