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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16074511〉 |
獲得現金積點:44 點 (1點=1元)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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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a-Codes 大豆胜肽群精華(買二送一!!)
胜肽含量20%,分子小,無負擔
●陳月卿親身體驗強力推薦
●探病的最佳伴手禮
●適合手術前後、病中病後調養
●適合銀髮族、小朋友、產前產後婦女
●適合乳糖不耐症者及運動員
●SGS安全檢驗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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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售價 $6480元 |
一次付清特價 66 折 432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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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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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費 | 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75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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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a Codes大豆胜肽群精華
【商品特點】 ●嚴選日本進口非基因改造大豆原料製成,添加豐富的礦物質、多種維生素和葉酸,並透過日本高端酵素水解技術,能迅速補充完整營養。 ●通過SGS安全檢驗認證,並含9種人體必需胺基酸,小分子無負擔。 ●食用方法可單獨以250cc溫水攪拌沖泡,亦可在各種食物,例如:精力湯、奶漿、蔬果汁、濃湯、稀飯、麥片等飲品中加入大豆胜肽群精華,不僅倍增營養價值,也讓食物口感更豐富、風味更佳,讓您輕鬆享受優質美味的健康生活。 ●適用對象:營養補給、增強體力、病中病後補養、產前產後補養、成長中的孩子、銀髮族、健康體重管理及需補充優質蛋白質作為長期營養補給品。 - 本商品規格
- 產品規格:
●成分:
分離大豆蛋白、大豆水解蛋白(大豆胜肽)、難消化性麥芽糊精(水溶性膳食纖維)、乳酸鈣、大豆粉、關華豆膠、酵母抽出物、麥芽糊精、煙鹼醯胺、本多酸鈣、葉酸、葡萄糖、生物素、維生素B12、維生素B6、維生素B1、維生素B2、檸檬酸鐵、偏磷酸鈉、維生素A
●容量:450g
●包裝內容:內附湯匙
●食品添加物名稱:無
●原料產地:日本FUJI不二製油企業
●產地:台灣
●保存年限:2年
●建議用量:每天食用2次
●食用方法:
依照個人飲食習慣,於正餐或餐間食用,以250cc溫水單獨攪拌沖泡,或加入稀飯、濃湯、果汁等中,風味更佳。適合一般大眾, 素食者可食用。
●進口商名稱:大侑健康企業
●電話:0800-086-118
●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明台產物保險 2000萬產品責任險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84128001-00000-2
●薦證廣告(代言人廣告):養生達人 陳月卿 女士
每日營養速攝取量之參考值:
熱量2000大卡、蛋白質60公克、脂肪60公克、飽和脂肪18公克、碳水化合物300
公克、膳食纖維25公克、鈉2000毫克。
●營養標示:
每一份量 15公克
本包裝含 30份
每份 每100公克
熱量 Calories 52.2 大卡 347.9 大卡
蛋白質 Protein 11.6 公克 77.4 公克
脂肪 Fat 0.2 公克 1.1 公克
飽和脂肪 Saturated Fat 0.1 公克 0.5 公克
反式脂肪 Trans Fat 0 公克 0 公克
碳水化合物 Carbohydrates 1.8 公克 12.3 公克
糖 Sugars 0.7 公克 4.5 公克
膳食纖維 Dietary Fiber 0.8 公克 5.5 公克
鈉 Sodium 138.5 毫克 923 毫克
- 備註
- ※腎臟疾病及特殊疾病患者請諮詢醫師後食用。
※請注意!本產品為食品,一經拆封除非瑕疵恕不接受退貨。
- 本商品規格:
內容物名稱 | 分離大豆蛋白、大豆水解蛋白(大豆胜肽)、難消化性麥芽糊精(水溶性膳食纖維)、乳酸鈣、大豆粉、關華豆膠、酵母抽出物、麥芽糊精、煙鹼醯胺、本多酸鈣、葉酸、葡萄糖、生物素、維生素B12、維生素B6、維生素B1、維生素B2、檸檬酸鐵、偏磷酸鈉、維生素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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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量 | 450gx3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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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國) | 原料產地:日本FUJI不二製油企業 產地: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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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 |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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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名稱 | 進口商名稱:大侑健康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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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電話 | 0800-08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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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97號6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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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 | 明台產物保險 2000萬產品責任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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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 A-184128001-0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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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揭露事項 | 薦證廣告(代言人廣告):養生達人 陳月卿 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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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責任險:
- 本產品已投保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100,000,000元。(保險證號:130004AKP0000791)
-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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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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