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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16208121〉 |
獲得現金積點:66 點 (1點=1元)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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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XCOPIER 1對3 DVD拷貝機 對拷機
◆日本設計PLEXTOR燒錄機
◆獨立拷貝機,使用超方便
◆主機全球3年保固,光碟機1年保固
◆推薦中文機種,實用又超值
◆直接對燒,一鍵開始
◆稱霸同級機種,優質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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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售價 $7600元 |
一次付清特價 86 折 66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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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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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費 | 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75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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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優勢: - 音樂CD燒錄的第一選擇
》 | PLEXCOPIER DVD/ CD拷貝機可提供穩定的燒錄結果,確保您所燒錄的資料能有效讀取播放,並維持優異的影音品質;特別推薦使用於備份音樂CD光碟,可大幅降低跳針、音爆及時基誤差產生,完美複製最佳音質。 | | 產品特色: - 專業大廠合作研發
》 | 耐久設計,提供全球3年保固服務,品質信心100%! | - 完全獨立運作
》 | 無須使用電腦或其他軟體,直接進行對拷!讓您簡單備份您所需要的影音資料、圖片等等。 | - 24小時以上不間斷拷貝
- 傻瓜自動拷貝功能
》 | 啟用本功能後,系統會自動偵測母片、空片,不需任何設定,即可開始拷貝! | - 燒錄機托盤配合系統一鍵進出
》 | 毋須您一一按退片鍵。操作最EASY,使用最聰明! |
- 拷貝機韌體可更新
- 光碟機韌體可更新
》 | 拷貝機可直接對指定廠牌光碟機如PLEXTOR進行韌體更新! | - 支援Blu-Ray藍光燒錄機
》 | 可自由升級新型燒錄機,未來可升級Blu-ray藍光燒錄機,完美迎戰藍光時代! | - 拷貝系統支援格式最多
》 | 所有一般CD格式,亦支援特殊格式包含CD-TEXT、ISRC、CD超燒。 | 》 | DVD支援單、雙層,DVD±R/RW與DVD±R DL。 | 》 | DVD燒錄空片不限於母片格式!例如DVD+R之母片,可轉換燒錄至DVD-R的空片;反之亦然。 | - 支援多國語言
》 | 中文、英文皆支援,若有其他語系需求,歡迎來電洽詢。 |
- 開機自動診斷
- 光碟片資訊檢視功能
》 | 可提供光碟片格式與製造商資訊,完整資訊無遺漏! | | - 燒錄速度可選擇
》 | 讓您分別設定各形式光碟片的燒錄速度,製作品質最優的燒錄片。 | | - 音樂CD音軌編輯功能
》 | 可依個人喜好選擇不同CD音軌,編輯到同一張音樂光碟片;無須透過電腦,讓您輕鬆製作個人最佳精選輯。 | | - 支援光碟一次寫入(Disc-At-Once)與光碟多次寫入(Track-At-Once)
產品特點(比較表): 特點 | PLEXCOPIER | 其他廠商 | 藍光升級 | 支援 | 不一定 | 燒錄機韌體升級 | 可(可由系統直接操作) | 不可 | DVD DL燒錄 | 品質穩定 | 品質不穩 | 產品保固 | 1~3年 | 1年 |
* 猶豫期並非試用期,商品一經拆封、使用,恕不接受退貨。如有任何機器使用上問題,請撥打聯絡電話 (03)402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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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商品規格
機器顏色 | 時尚黑 | 支援語系 | 繁體中文/英文 | 硬碟(SATA) | 支援升級安裝硬碟 | DVD燒錄機(SATA) | PLEXTOR浦科特 | USB 3.0 外接功能 | 無 | 支援之最高燒錄速度 | DVD 24X、CD 48X | 支援未來升級藍光功能 | 有 | 燒不死功能 | 有 | 韌體更新功能 | 有 | 電源供應器 | 電源輸入: 90 ~ 240V AC | 操作溼度 | 20% ~ 80% | 操作溫度 | 40℃ / 5℃ | 安規認證 | FCC、CE、RoHS、CB | 保固期限 | 1~3年(請參閱產品保固卡,或詳見備註一) | 備註一
1.除內建光碟機保固期限為1年外,其餘整機保固期限為3年。
2.第1年,機器在正常使用狀態下,如有故障,完全予以免費維修。
3.第1~3年,機器在正常使用狀態下,除光碟機外,如有故障,完全予以免費維修。
4.如需維修,請務必先行與本公司維修部門聯絡及確認,聯絡電話(03)4020255。 | ※以上規格資料若有任何錯誤,以原廠所公佈資料為準。 - 產品責任險:
- 本產品已投保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100,000,000元。(保險證號:130004AKP0000791)
-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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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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