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編號:M23998218〉 |
獲得現金積點:7 點 (1點=1元) 說明
|
|
|
|
十全低自放電3號鎳氫充電電池 4 只裝(2入8顆)LB-3MH/4
◆超低自放電.台灣製造
◆環保設計.即可使用.重覆充電達1000次
◆充電完成.一年後仍有85%電量,半年內仍有90%的電量
◆容量2100mAh
|
建議售價 $799元 |
一次付清特價 83 折 667 元 |
|
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
|
運 費 | 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75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
|
{"result":"RDR","rscode":"-501","data":"","msg":""} |
|
|
|
|
|
◎適用各類3C產品:高容量電池容量,特別適用高耗電產品,輸出電壓 : 1.2 V ◆容量2100mAh。 ◎環保設計:購買後可立即使用,方便省時,可重覆充電達1000次。 ◎超低自放電:電池充電完成後,存放於室溫20°C下,一年後仍有85%電量,半年內仍可蓄有90%的電量。 |
|
|
|
- 本商品規格
- 輸出電壓: 1.2 V
產地: 台灣.
- 產品責任險:
- 本產品已投保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100,000,000元。(保險證號:130004AKP0000791)
-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
|
|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result":"RDR","rscode":"-501","data":"","ms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