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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17924846〉 |
獲得現金積點:0 點 (1點=1元)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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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貝王SK-AS3-HD15 1對15 硬碟對拷機(專業型硬碟 一對十五拷貝機)
☉ 實測速度每口可達每分鐘7.2GB,拷貝不拖速。
☉ 快速拷貝可支援的檔案系統格式:FAT16/32/64, NTFS,Linux(Ext2/Ext3/Ext4), Mac(HFS, HFS+, HDSX)。
☉ 資料清除:快速抹除, DoD抹除和完整抹除。
☉ 開放式平台設計可支援多種介面的硬碟和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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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售價 $169000元 |
一次付清特價 169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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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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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活動 |
先享後付 最長45天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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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費 | 單店購物車滿 200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150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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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對位拷貝 支援所有分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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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拷貝支援NTFS, Linux (ext2/ext3/ex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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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16/32/64格式大幅度縮短拷貝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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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抹除:抹除整塊記憶體,所需時間比快速抹除長
DoD抹除:符合美國國防部資訊安全標準的資料抹除方式,安全度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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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與硬碟相容性 • 可支援GPT、MBR等資料分區格式 • 支援先進格式硬碟,支援硬碟容量達15TB以上 • 可相容各種格式的硬碟,可快速拷貝Windows、Linux、Mac的作業系統。 ***開放式創新平台設計 •專利治具模組有快速導軌設計:節省人工插拔時 • 模組化設計:快速自行更換接口模組。 間,提升生產效率。 • 免接線插拔的硬碟模組接口:支援 • 透過選購介面轉接板: 2.5\", 3.5”IDE硬碟, mSATA固態硬碟, /2.5\"/3.5”SATA硬碟和SSD micro SATA, eSATA, iVDR等介面皆可相容拷貝。 ***自動斷電系統 當拷貝機沒有執行任何功\能時,機器不會對各端口供電,即自動斷電以保護硬碟不 在通電狀態下被插拔而損毀,只有執行操作功\能時才通電。 ***單機作業,不需要連結到電腦就能輕易操作拷貝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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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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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 SK-AS3-HD03
| SK-AS3-HD07
| SK-AS3-H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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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貝口數
| 1:3
| 1:7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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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 緩衝記憶體
| 12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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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最大拷貝速度
| 7.2 GB/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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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援的拷貝格式
| 所有分區/整個硬碟拷貝:所有檔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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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拷貝: FAT16/32, exFAT, NTFS, Linux(Ext2/Ext3/Ext4), HFS/HFS+/HF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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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模式
| 單機獨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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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電腦即時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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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語言
|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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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
| 2x20 單色 LCD 顯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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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顯示狀態
| 黃 (power), 綠 (pass), 紅 (f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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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按鈕
| 4 顆按鍵(▲, ▼, OK, 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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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能
| 拷貝功能
| 快速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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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分區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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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硬碟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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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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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塊數計算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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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塊容忍度設定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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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功能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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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除功能
| 快速抹除, 全部抹除, DoD 抹除, 完整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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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性
| 支援的作業系統
| All (Windows, Linux,磁碟陣列, 其他單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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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可相容的硬碟/固態碟
| 2.5\"/3.5” SATA 硬碟和固態硬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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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轉板可相容的硬碟/SSD
| 2.5\", 3.5” IDE HDD, mSATA SSD, micro SATA, eSATA, iV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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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MBR, GPT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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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15TB以上容量的硬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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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規格
| 特殊導軌設計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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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換的接口模組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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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斷電控制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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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 24x24x20 公分
| 24x48x20 公分
| 47x48x27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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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 4.2 公斤
| 6.8 公斤
| 13.5 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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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消耗
| 200瓦
| 400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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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
| 可調式電壓 100V-240V, 50/60Hz.
| 115V-230V, 50/6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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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溫度範圍
| 5°C ~ 4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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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溫度範圍
| -20°C ~ 8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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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濕度範圍
| 2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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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濕度範圍
| 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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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認證
| FCC, CE, RoHS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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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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