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纂解》,是書合王弼與韓康伯《周易注》、陸德明《經典釋文•周易音義》、孔穎達《周易正義》、朱熹《周易本義》及家父《細說易經》、《細說易經十四卦》六部著作而成。
孔穎達《周易正義》收入的王韓《周易注》,致使先唐以前的大部分《周易注》皆亡佚了。該書有王弼注的《經》的部分,即六十四卦的卦爻辭,與《傳》的《文言》、《彖辭》、《象辭》三部分;及晉人韓康伯繼承王弼思想而續注的《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四傳。從此成為千餘年來解讀《周易》的第一書。
全書《周易注》、《經典釋文•周易音義》、《周易正義》三書,經由父親歷年教學反覆點校完成,2009年交給我出版,經與父親商量後加入《周易本義》,重新編排,讓讀者可以完整認知《周易》的原來面貌。 《周易》本是卜筮之書,充滿迷信色彩,漢代逐漸寢流於讖緯。三國時魏國的著名玄學家王弼乘其極敝而攻之,作《周易注》。書中革除漢儒利用"五行"比附人事,以"互體"、"卦變"來牽強附會、"按文責卦"的弊端,《周易注》注重領會和把握《周易》中所包含的根本義理,他還用《老》解《易》,以玄理統易理,用注《周易》而闡發玄學思想,使《周易》面貌爲之一新。故唐代撰《五經正義》時,認爲王弼的注"獨冠古今",選用其作《周易》的官定注本。 易學的發展分化為象數與義理兩派。朱熹對這兩派都提出了批評,認為漢儒象數之學脫離義理而言象數,王弼、程頤的義理之學脫離象數而言義理,二者皆失之一偏。 伏羲自是伏羲之易,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 朱熹作《周易本義》,所謂「本義」,是指《易》本卜筮之書。他反復強調,「今學者諱言《易》本為占筮作,須要說做為義理作。若果為義理作時,何不直述一件文字,如《中庸》、《大學》之書,言義理以曉人?須得畫八卦則甚?」 (《語類》卷六十六)這是朱熹解《易》的一條基本的思路,他對《易》學的一系列獨創的看法都是由此而推演出來的。卜筮是與象數緊密相連的,象數乃作《易》根本,卜筮乃其用處之實。後來朱熹又作《易學啟蒙》,對象數與筮法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因而這兩部著作構成了朱熹易學體系的主幹,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
朱熹的易學體系在於熔象數義理於一爐,而重點則是通過象數的研究以補《程傳》之不足。《本義》卷首九圖與《啟蒙》四篇是朱熹所編出的象數大略,構成他的易學體系的主幹。朱熹認為,河圖洛書是天地自然之易的象數,伏羲八卦是先天之學的象數,文王八卦是後天之學的象數,卦變圖是孔子之易的象數。這四種象數雖然層次歷然,不可混淆,其實皆不外乎陰陽奇偶之動靜循環,至於其動其靜,則必有所以動靜之理,這就是所謂太極。因而太極陰陽之妙就成為這四種不同象數的共同的本質。太極是理,陰陽是氣,所謂太極陰陽之妙,實質上就是一個理與氣的關系問題,也就是朱熹理學思想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