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商店
今日商品數 607
評價分數 (15105)
留言版 (571)
瀏覽人次 (233641)
購買人次 (7671)
平均出貨天數 (1)
.商品所在地 台中市

訂閱商店EDM
看所有商品列表 »
看最新上架商品 »
貨到付款專區 »
711超商取貨付款 »
全家超商取貨付款 »
萊爾富超商取貨付款 »
熱門活動
精選套書
雜誌
素養教育
研究所
大學甄選/轉學考
公職/專技
消防
證照/檢定
就業甄試
產業叢書
大專用書
一般書籍
光碟課程
商店介紹
購物說明
購物車
留言版 (571)
客服
回首頁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專營:升學/公職/國營/就業考叢書、證照用書、數位出版【大碩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統編84288061】
PChome > 商店街首頁 > 書籍與雜誌 >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
 


〈商品編號:M84382873〉
獲得現金積點:6 (1點=1元) 說明
最高可折抵點數:10 (1點=1元) 說明
 

《大碩教育》火災調查與鑑識實務[適用從事火災調查、基層消防人員](六版)(LF0004)

作  者:廖茂為、王靜婷、賴麒文
出版日期:2022-10-14
版  本:6版
國際編碼:9786263273801
建議售價 $600
一次付清特價 9 折 540
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7家銀行紅利折抵辦法 )
付款方式 
超商付款
萊爾富取貨付款 取貨付款
貨到付款
運  費單店購物車滿 100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100
郵局 110
7-11取貨付款 60
7-11純取貨 60
全家取貨付款 60
全家純取貨 60
萊爾富取貨付款 60
超取運費$45

萊爾富純取貨 60
超取運費$45
***
商品所在地 台中市
  
加入追蹤加入追蹤 留言版留言版(571)
分享到
 

  火災因各種條件之不同,而且其燃燒之差異性,且現場受高溫、射水、拆卸之影響而經常造成證據之破壞,增加勘查上之困難。火災原因調查是一門必須融合各種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的特殊技術,才能從燃燒後倒塌、焦黑、雜亂的現場,尋出蛛絲馬跡,研判起火點,證實起火原因。火災調查者除應具有以科技學識為主之鑑定觀念及具備刑案偵查、物理、化學、電氣…等專業知識外,必須具有火場搶救實務,更須累積現場勘查鑑識經驗,配合相關人員之協助,方能做好火災調查工作。

  作者以多年來勘查心得,配合實際案例,做有系統之歸納與整理,以提供從事調查之承辦人員及基層消防人員之參考,另亦針對常見起火原因及造成傷亡之原因加以分析與建言。

  本書再版更新,特別邀請現任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副局長王靜婷及新竹市消防局火災調查科科長賴麒文協助彙編,更新內容包含:現行火災調查相關作業規定更新、新增火災現場之危害因子、森林火災、鋰電池火災及自然發火火災鑑識、寵物常引起之火災預防措施等,並新增部分說明照片及相關火災案例。





01火災調查概論
第一節 火災調查的目的與範圍
第二節 火災調查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節 火災損失統計與調查實施規定
第四節 火災原因調查要件

02搶救人員之出動觀察
第一節 搶救人員出動觀察之目的
第二節 搶救人員觀察記載事項
第三節 搶救人員出動觀察記錄者之要件

03火場相關人員之訊問
第一節 火場訊問人員與訊問要領
第二節 火場訊問對象與訊問內容
第三節 火場訊問應注意事項
第四節 火場談話筆錄製作參考範例

04燃燒現場之勘查
第一節 火災現場之危害
第二節 火災現場勘查之步驟
第三節 火災之特性
第四節 起火點之研判要領
第五節 影響燃燒現象之因素
第六節 起火原因研判要領

05燃燒物之鑑識與實驗
第一節 森林火災之鑑識
第二節 可燃性液體火災之鑑識
第三節 電氣火災鑑識
第四節 易爆物之爆炸實驗
第五節 微小火源之鑑識
第六節 氣相爆炸之鑑識
第七節 沸騰之液體蒸氣爆炸鑑識
第八節 機械火災之鑑識
第九節 汽車火災之鑑識
第十節 縱火案鑑識
第十一節 自然發火火災之鑑識
第十二節 起火物、起火建築物之各種模擬起火實驗

06火場促燃劑之鑑定
第一節 促燃劑的種類
第二節 促燃劑之鑑定分析儀器
第三節 促燃劑之採集與前處理
第四節 促燃劑鑑定之詮釋

07火災分析與防範對策
第一節 常見之起火原因分析與防範對策
第二節 造成人命傷亡原因與防範對策

08結論與建議
#AN#
圖書出版品
ISBN/EISBN 9786263273801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詳情請見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購物說明
如對本產品有任何問題,請洽 大碩教育網路書店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