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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8474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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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碩教育》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解說[適用消防設備師/士、消防人員](八版)(LF1032)

作  者:陳火炎
出版日期:2022-12-08
版  本:8版
國際編碼:9786263274075
建議售價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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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搶救有二大重點,一為搶救人命、一為確保救災人員之安全,在搶救人命上若災民人數多,要一個一個搶救,必然事倍功半,災民之所以不能自行避難,是由於逃生通道充滿濃煙與高熱,因此若能將火與煙熱趕離災民處,確保災民之避難路線安全,災民就可自行避難,當然事半功倍。而火災之撲滅,一樣也是要先解決火場濃煙與高熱的問題,因此要先設定排煙路線與進入路線,一方面將濃煙高熱排出,一方面搶救人員就可看清火場,方便進出與搶救,自然事半功倍。

  我終生從事消防工作,認為消防是項很有意義的工作,不管是預防火災、搶救災害與緊急救護,都在幫助人避免危難與搶救生命,因此也希望讀者在研讀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時,一方面考量這些設備,將來要如何教導建築物內的人員,讓他們可以有效避難與滅火,另一方面則考量當火災擴大要搶救時,如何使用建築物內消防搶救上的必要設備,配合防火避難設施,有效實施將火煙與高熱趕離災民處,讓災民可以自行避難,或是將火煙與高熱經由排煙路線排出,進行有效的搶救,如此在搶救災民與滅火上必可發揮功效,這點也期盼讀者能加留意。



第1篇 總則
第1條至第3條

第2篇 消防設計
第4條至第30條

第3篇 消防安全設備
第一章 滅火設備
第一節 滅火器及室內消防栓設備
第31條至第38條
第二節 室外消防栓設備
第39條至第42條
第三節 自動撒水設備
第43條至第60條
第四節 水霧滅火設備
第61條至第68條
第五節 泡沫滅火設備
第69條至第81條
第六節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第82條至第97條
第七節 乾粉滅火設備及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第98條至第111條

第二章 警報設備
第一節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第112條至第128條
第二節 手動報警設備
第129條至第132條
第三節 緊急廣播設備
第133條至第139條
第四節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第140條至第145條之1

第三章 避難逃生設備
第一節 標示設備
第146條至第156條
第二節 避難器具
第157條至第174條
第三節 緊急照明設備
第175條至第179條

第四章 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
第一節 連結送水管
第180條至第184條
第二節 消防專用蓄水池
第185條至第187條
第三節 排煙設備
第188條至第190條
第四節 緊急電源插座
第191條
第五節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及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
第192條

第4篇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
第一章 消防設計
第193條至第208條

第二章 消防安全設備
第209條至第233條

第5篇 附則
第234條至第239條

附錄
附錄一 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
附錄二 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解說)
附錄三 二氧化碳、乾粉滅火設備各種標示規格
附錄四 日本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之消防安全設備適用標準
附錄五 緊急廣播設備用揚聲器認可基準
附錄六 潔淨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要點

參考書目

#AN#
圖書出版品
ISBN/EISBN 9786263274075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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