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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12790567〉
獲得現金積點:12 (1點=1元) 說明
 

國文文法纂要

書名:國文文法纂要
作者:吳祥熊
繁體中/英文:繁體中
直/橫排:直
單/彩色印刷:單色
出版時間:2012/7
ISBN:978-986-6231-44-5
定價:1200
平裝/精裝:精裝
頁數/開本:192/16K
建議售價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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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著大意

本編供高中以上國文科補充教材及研讀古書者自修參考之用。
本編採擷馬眉叔氏以來各家述作之菁華參以己意,將各種詞句分別論述,并舉例說明,條理力求清晰,文字力求簡要,使讀者易於了解。
本編引例以經史諸子及唐宋各家之文為主兼採詩歌辭賦之句,其有用字特異者間亦列入,以廣見聞。
本編引例均註明出處以便讀者查閱。
本編各章節間互有關聯時,均註明請參閱某某章節字樣,冀收融會貫通之效。
編著者識:民國四十四年十月於
省立嘉義女子中學

趙 序
往者釋詞之文,有汪中《述學》之〈釋三九〉,劉師培推衍汪說,有〈虛數不可實指之例〉,刊入《古書疑義舉例補》。其列為專書者,為劉淇《助字辨略》,王引之《經傳釋詞》等,均為解釋虛字之專著。旨在實字易曉,虛字難通,闡發其義,詳徵博引,足為研讀古書者之助。至於詞類之區分,詞位之安排,詞句之組織,不僅以虛字為主,且兼寫讀之用者,厥以馬建忠《馬氏文通》開其端,允為我國初典之創製。惟當時學者,狃于舊習不談文章之理則,務以習用為當然,實則不知其所以然,難字不能免於舛誤矣。胡適之〈改良文學芻議〉,別舉八事,其三曰:「須講求文法。」又曰:「不講文法,是為不通。」第欲講文法必先明字詞類、詞位,而後可言詞句之組織,文章之結構。吳君祥熊為績學之士,執教於省立嘉義女中,課餘編《國文文法纂要》,首列緒言,次列詞位、詞類,殿以句法計十有二章。竊以繼《馬氏文通》而作者不乏其人,而此編述義簡要,舉例詳明,助字一章,敷陳用法,其於古人用詞,有不適于今者,亦為舉明。青年學子,茍人手一編,不但于寫作有所規範,對於閱讀古書,亦大有裨益。慨夫今日國文水準低落,為整理文化遺產,自宜研讀古書。古書不易讀,固不僅虛字為然,必也辨別詞類,明察詞位,進而深究詞性之運用,同一字也,易地而其義有別,先後而其用不同,知乎字此方可暢讀古書,閱讀與寫作,本為一體。吳君裦經史百家之詞句,董以文章理則,條分縷析,綱舉目張,誠為寫讀兼用之作也。
乙未仲夏趙吉士讀識時同客諸羅(民國四十四年)


為恭祝
家父吳公祥熊教師九秩雙慶,特將其舊日著作中,選出字數較少者—《國文文法纂要》一卷,交由蘭臺出版社出版印行,以分贈親友、門生及曾服務之學校圖書館作為紀念。蒙 家父允諾,得以稍盡寸草之心。謹序
承慶子 吳家淦
女 吳煥如 鞠躬
女 吳慧如

內容簡介

文法者,所以論述文字之理法者也。
國文文法,古無專書,
清季馬建忠氏,始著文通,
然當時學者,多鑽研於樸學小學,
其於逐字之部分類別,
與夫詞、語、句、讀相配而成之義,
不求甚解。
夫文字乃表達思想之方術,
其運用之方法,是否得當;
發表之思想,是否正確;
以及所描述之事物,是否神寄而情宣;
皆必取資於文法以裁度矯正之。

作者簡介
吳祥熊
江蘇寶應縣人,民國十一年生。曾祖森翹公咸豐秋闈舉人,祖石杉公廩貢,父弼襄公安宜學堂畢業,母劉諱慧淑,出自名門,愚幼時多病,母在榻旁口授詩經唐詩以為消遣,稍長考入揚州中學,旋抗戰軍興到處流亡攻讀,勉強完成學業。
三十八年政府南遷,先至上海,赴台後,即至澎湖水產學校任主辦會計。後入嘉義女中任文書組長,此時即撰成「國文文法纂要」一卷,送教育廳審查通過,轉任教員,後由成功中學聘任至五省中桃園聯合分部(後改名為省立武陵中學),專授高中國文三十餘年,直至屆齡退休。

目錄
編著大意 1
趙 序2
序4
第一章 緒言11
(甲)文法之重要11
(乙)詞之種類12
(丙)短語和句13
第二章 位次14
第三章 名詞26
(甲)名詞之種類26
(乙)名詞之變換30
(丙)名詞之相代33
第四章 代詞36
(甲)代詞之種類36
(乙)代詞之位次46
第五章 動詞54
(甲)動詞之種類54
(乙)施動式與被動式70
(丙)動詞之散動式74
(丁)動詞之通假77
第六章 限詞80
(甲)限詞之種類80
(乙)限詞之用途94
(丙)限詞之比較法96
第七章 副詞100
(甲)副詞之種類100
(乙)副詞之通假111
第八章 介詞114
(甲)介詞之種類114
(乙)前介詞位置之變換124
(丙)前介詞所介代詞之省略126
第九章 聯詞128
(甲)聯詞之種類128
(乙)聯詞之呼應144
第十章 歎詞148
(甲)歎詞之種類148
(乙)歎詞之位置151
第十一章 助詞152
(甲)助詞之種類152
(乙)助詞之用法161
第十二章 句法164
(甲)句之組織164
(乙)句之語氣173
(丙)詞句之省略176
(丁)詞句之繁複182#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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