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商店
今日商品數 701
評價分數 (158)
留言版 (13)
瀏覽人次 (13570)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訂閱商店電子報與EDM
看所有商品列表 »
看最新上架商品 »
711超商取貨付款 »
全家超商取貨付款 »
萊爾富超商取貨付款 »
博客思出版社
作者投稿專區
如何找出版社出書
蘭臺出版社
出版社長期徵稿
蘭臺英語
代理書商
世界客家
少年兒童出版社
商店介紹
購物說明
購物車
留言版 (13)
客服
回首頁
博客思出版事業網
  你想出版社出書嗎?你要找出版社出書嗎?出版社出書有那些方法?出書合約要怎麼談?出書版稅有多少?出版社能為出書什麼服務! 出書請找博客思出版社。 出書專線:02-23311675聯絡人:張加君
PChome > 商店街首頁 > 書籍與雜誌 > 博客思出版事業網 > 創意生活美學
 


〈商品編號:M81294444〉
獲得現金積點:8 (1點=1元) 說明
 

瑜伽光影

書名:瑜伽光影
作者:林南妘
攝影:蔡啟祥
ISBN:978-986-0762-00-6
出版日期:2021.8
版別:初版
頁數:256
定價:800
建議售價 $800
一次付清特價 9 折 720
付款方式 
運  費單店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80
郵局 80***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加入追蹤加入追蹤 留言版留言版(13)
分享到
 

博客思出版社:《瑜伽光影》簡介

天地為光,我為影──光影色彩與瑜伽動作完美結合

 

     瑜伽不止在室內,在大自然裡結合光與影,天人合一更見極致之美。

本書由專業攝影師蔡啟祥先生掌鏡,瑜伽師林南妘展演,遠赴海內外取景拍攝,歷時數月。透過光與影、美學構圖、瑜伽動作,將瑜伽融合天地的意境發揮的淋漓盡致。

 

天地為光,我為影

    作者於1987 年在華老師帶領下進入瑞士日諾瑜伽道場研修,從來自印度、加拿大、美國、芬蘭、日本、英國、德國等各國瑜伽大師學習切磋交流,獲益良多。

  1988 年到中國北京、上海等地體育學院推展瑜伽運動,闡述瑜伽真諦,並介紹瑜伽功法。

  1995 年又到印度瑞希克斯瑜伽學院研修。爾後,二年多次進出印度各道埸觀摩研修。

  瑜伽有八個階段,又稱:八步功法。分别為持戒、精進、瑜伽體位法、生命能控法、感官回收、心靈集中、禪定及三摩地。

  前四個階段是透過瑜伽肢體運動來矯正日常生活中妨礙健康的習慣動作。持戒用來屏棄過多的慾念。精進用來不斷學習。瑜伽體位來自合理肢體運動。生命能控矯正錯誤的吸納。

  後四項是屬於心靈修練,用靜坐、禪定或外在音樂、咒語、鐘鈴或自然界風聲、雨聲、流水聲等等天籟之音來取得失去許久的平靜,心靜靈就清,清則智明,明則能重拾原本舊有的智慧,也會重新找回健康的身心。這些道理大家都懂,缺欠的就是外力指引,老師、師父不可能時時刻刻在你身邊,唯有依瑜伽禪定動作自我修練。

  瑜伽是依肢體運動來拉扯肌肉筋骨順勢導引器官和神經,經千百年的驗證是很科學的一種「運動」,它有别於一般運動項目,它不是競技、也不是宗教儀式更不是特技。我個人自我修練秉執自然原則,傾聽自己身體的聲音,不做過度的操練,有些動作偏於表演並不健康而且容易運動傷害,一切以健康為原則,持之以恆;心靈禪修融於天地,以大地為師。窄室市井容我一墊即可伸展,藍天白雲自可仰舉,晨曦飛鴿迎我英雄,綠蔭翠竹任我参禪,老樹千年靈猴倒掛,流水臥石默數七斗,魚划水漫鱗次櫛比,白煙嬝嬝吉祥合瑞,白沙紅彩漫舞飛天,玄武側劈擴展東西,和風平衡施浮士繪,廟堂迴廊跪立笑我,蘭亭榭閣鴿王入列,奇岩怪石伴我曲扭,塗鴉彩案與我混配,視訊科技乃可雙搭,淡江紅日迎我半月,月夜星空人石為橋,夜嘩人沓倒看星斗。這是我的生活瑜伽,也是融合大地晨昏一切光影,「天地為光,我為影」。

2020 10 月林南妘於台北

博客思出版:《瑜伽光影》作者

林南妘

1955 年生

台灣宣蘭人

從事瑜伽教學35 年。

曾任:

蘭昀瑜伽教室負責人

羅東體育會瑜伽主任委員

羅東聖母護校瑜伽老師

現任:

中華民國瑜伽協會理事

中華淨食康協會理事

 

攝影:蔡啟祥

1949 年生,台灣台北市人,從事專業攝影工作十五年。

1990 年後熱衷於古錢學研究

曾獲獎項:

青溪文藝 金環獎

時報周刊系列報導金甌獎

日本富士影展 金牌獎

香港文藝協會 推薦作家

著作:

《七年、女人、我》

《苗族紋飾》(輔仁大學織品服裝系編. 本人負責攝影)

《樹蔭堂收藏元寶千種圖錄》(本人負責攝影)

《先秦貨幣通覽》

《兩漢貨幣通覽》

《魏晉南北朝通覽》

《隋唐五代貨幣通覽》


#XX#
圖書出版品
ISBN/EISBN 9789860762006

    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詳情請見 博客思出版事業網 購物說明
如對本產品有任何問題,請洽 博客思出版事業網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