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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M62649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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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和】酵益佳 熟食活酵素(3g*30包/盒)
名模名主播隨身包包必備
19種酵素與天然鎂,高酵代謝!
幫助排便順暢,促進腸道蠕動!
家醫科美女醫師陳若寧推薦!
專為75%國人消化困擾設計!
名模名主播名演員一致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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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售價 $1080元 |
一次付清特價 73 折 79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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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紅利折抵刷卡金 ( 接受18家銀行,
紅利折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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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費 | 購物車滿 490 元(含)以上免運費,未滿者自付運費 宅配 75 元*** | |
商品所在地 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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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女名醫推薦!排便順暢!高酵排出 ● 19種活酵素+27種蔬果,全面助消化 ● 海洋鎂+牛蒡+芽孢益菌,日夜好代謝 一包足量|天然菊苣纖維!促進腸道蠕動 安全有感|無添加瀉藥成分或刺激性成分 女星推薦|林美貞、IVY維持醣代謝首選 - 本商品規格
- 品名:【人可和】 酵益佳 熟食活酵素(30包/盒)
內容物:菊苣纖維(菊糖)、橘子果汁粉(蔗糖、麥芽糊精、橘子濃縮汁、樹薯粉、檸檬酸、檸檬酸鈉、蘋果酸、香料、β-胡蘿蔔素)、海水抽出物(含鎂)、牛蒡萃取(牛蒡萃取、麥芽糊精)、綜合酵素(麥芽糊精、澱粉分解酵素、植酸酵素、葡萄糖澱粉酵素RO、複合酵素(含脂肪分解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澱粉分解酵素、麥芽糊精)、中性蛋白質分解酵素、鳳梨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4.5、轉化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3.0、半纖維素分解酵素、果膠酵素、α-半乳糖苷酶、蛋白質分解酵素AM、脂肪分解酵素、胜肽分解酵素、乳糖分解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6.0、澱粉酵素、纖維素分解酵素AN) 、綜合蔬果發酵物(玉米來源可溶性膳食纖維、諾麗果、水蜜桃、荔枝、紅葡萄柚、紅葡萄、蘋果、石榴、番茄、柳橙、蔓越莓、草莓、覆盆莓、櫻桃、黑醋栗、醋栗、白葡萄、胡蘿蔔、百香果、鳳梨、檸檬、綠花椰菜、芹菜、蘆筍、藍莓、楊梅、桑椹)、芽孢乳酸菌(麥芽糊精、凝結芽孢桿菌)。
建議用量:日常保健每日1包,加強調理每日2包,餐前或餐後搭配冷/溫開水食用。
廠商名稱:永豐萊得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電話號碼:0800-556-108
廠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48號2樓
原產地(國):台灣
保存期限:3年(未開封)
保存方法:請放置於常溫且乾燥陰涼處,避免潮溼高溫及陽光直射。
製造 / 有效日期:標示於包裝上
投保產品責任險:130007AKP0000290號
委託(任)廠商康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F-125100688-00000-3
注意事項:
嬰幼兒、孕婦、哺餵母乳者,如欲食用本產品請洽詢醫師或醫療專業人員。
請放置於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照射。
- 本商品規格:
內容物名稱 | 菊苣纖維(菊糖)、橘子果汁粉(蔗糖、麥芽糊精、橘子濃縮汁、樹薯粉、檸檬酸、檸檬酸鈉、蘋果酸、香料、β-胡蘿蔔素)、海水抽出物(含鎂)、牛蒡萃取(牛蒡萃取、麥芽糊精)、綜合酵素(麥芽糊精、澱粉分解酵素、植酸酵素、葡萄糖澱粉酵素RO、複合酵素(含脂肪分解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澱粉分解酵素、麥芽糊精)、中性蛋白質分解酵素、鳳梨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4.5、轉化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3.0、半纖維素分解酵素、果膠酵素、α-半乳糖??、蛋白質分解酵素AM、脂肪分解酵素、胜?分解酵素、乳糖分解酵素、蛋白質分解酵素6.0、澱粉酵素、纖維素分解酵素AN) 、綜合蔬果發酵物(玉米來源可溶性膳食纖維、諾麗果、水蜜桃、荔枝、紅葡萄柚、紅葡萄、蘋果、石榴、番茄、柳橙、蔓越莓、草莓、覆盆莓、櫻桃、黑醋栗、醋栗、白葡萄、胡蘿蔔、百香果、鳳梨、檸檬、綠花椰菜、芹菜、蘆筍、藍莓、楊梅、桑椹)、芽孢乳酸菌(麥芽糊精、凝結芽孢桿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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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量 | 30包/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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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國) | 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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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 | 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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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名稱 | 永豐萊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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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電話 | 0800-556-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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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48號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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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 | 130007AKP00002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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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 F-125100688-0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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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責任險:
- 本產品已投保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100,000,000元。(保險證號:130004AKP0000791)
-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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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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